柏拉图《游叙弗伦·苏格拉底的申辩·克力同》精读总结
原著:古希腊·柏拉图(Plato)
译本:商务印书馆,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严群译
涵盖三篇早期苏格拉底对话录
一、总述
本书收录柏拉图三篇早期对话录,均以苏格拉底为对话主角,围绕"虔敬"“申辩”"义务"三个核心问题展开。学界公认这三篇忠实记录了历史苏格拉底的思想,也是西方哲学文学的奠基之作。三篇对话按时间线索环环相扣:
- 《游叙弗伦》:苏格拉底受审前,在王宫前廊与自命精通神道的游叙弗伦论辩"虔敬"的定义,以失败(aporia)告终。
- 《苏格拉底的申辩》:苏格拉底在雅典法庭上的自我辩护,被西方文学史誉为"有声有色,可歌可泣"。
- 《克力同》:苏格拉底被判死刑后,在狱中拒绝友人克力同的越狱提议,论证了"不可做错事"和"守约守法"的伦理原则。
三篇共同勾勒出苏格拉底从被控、受审到从容赴死的完整精神肖像。
二、《游叙弗伦》——论虔敬
2.1 背景设定
苏格拉底被迈雷托士(Meletus)以"慢神"(不敬神)之罪起诉,正前往王宫前廊应诉。恰逢游叙弗伦(Euthyphro)也在前廊——他要起诉自己的父亲,因其管束的一名雇工醉酒杀人后,被其父缚投入沟,未等神谕下达便冻饿而死。
2.2 对话主线与四次定义尝试
苏格拉底请求游叙弗伦教他"虔敬"与"慢神"的定义,以便在法庭上应对指控。游叙弗伦自信满满,先后提出四次定义,每次均被苏格拉底的诘问(elenchus)驳倒:
第一次定义:虔敬 = 做我所做之事(控告犯罪的父亲)
- 苏格拉底指出这只是虔敬的一个事例,而非虔敬的本质。他要的是"一切虔敬之事之所以为虔敬的特性本身"——即普遍定义。
第二次定义:虔敬 = 神之所喜,慢神 = 神之所恶
- 苏格拉底引出神与神之间也有意见分歧(善恶是非无固定尺度),那么同一行为可能既为某神所喜、又为某神所恶——既虔敬又亵慢,自相矛盾。
- 游叙弗伦修正为:诸神一致认为杀人应抵罪,所以他的控告无异议。
第三次定义:虔敬 = 神一致所喜之事,慢神 = 神一致所恶之事
- 苏格拉底运用存在论分析:“虔敬因其为虔敬而见喜于神”,还是"因其见喜于神而为虔敬"?如果是前者,则虔敬的本质先于神的喜恶;如果是后者,则虔敬只是任意的东西。二者不可兼得。
- 游叙弗伦承认:虔敬因其为虔敬而为神所喜,但"神所喜者"却因其见喜于神而为神所喜。二者不等同。这个定义陷入了"兜圈子"(petitio principii)。
第四次定义:虔敬 = 正当中事神的部分(祭与祈的知识)
- 苏格拉底追问"事神"的含义。如果像事马、事犬一样使受者受益,那么神从人的祭献中得到了什么好处?游叙弗伦承认神无所获——人只是崇敬、赞美、感恩于神。
- 但这又回到了"神所视为珍贵者即虔敬",等于第三次定义的同义反复。
2.3 结局
游叙弗伦以"匆遽"为由匆匆离去,对话以失败告终。苏格拉底未能学到"虔敬"的定义。
2.4 哲学要点
- 苏格拉底方法(诘问法/elenchus)的典型运作:不断追问"是什么"(ti esti),要求本质定义而非事例罗列。
- “游叙弗伦困境”(Euthyphro Dilemma):是因其虔敬而为神所喜,还是因其为神所喜而虔敬?这一问题至今仍是宗教哲学和元伦理学的经典难题。
- 对神话传统的质疑:苏格拉底对希腊诸神相仇交战的故事表示厌烦,显示了理性主义对神话权威的挑战——这也是他被控"慢神"的深层原因。
- 定义的方法论:区分"偶性/属性"与"本质";反对从个别事例直接推出普遍定义。
三、《苏格拉底的申辩》——苏格拉底的法庭辩护
3.1 结构
全篇分为三部分:
- 正式辩护(最长):针对两批原告的答辩
- 量刑陈辞:关于惩罚轻重的简短声明
- 判刑后的预言性告别:对审判官和友人的最后赠言
3.2 第一部分:辩护
对第一批原告(隐性/大众偏见)的答辩苏格拉底首先区分两批原告:一批是"积年累岁"的无名偏见(喜剧作家的嘲弄、"天上地下无不钻研"的谣传),一批是正式起诉的迈雷托士等人。他指出更可怕的是前者——大众从幼年起就被灌输了对他的偏见。
恶名的来源——德尔菲神谕: 虔诚的海勒丰到德尔菲求谶,问"可有人智过于苏格拉底?“神谕答曰:无也。苏格拉底自认无知,决心遍访政客、诗人、工匠以反驳神谕,结果发现他们"无所知或所知者微,却幻想无所不知”。他一生的"智慧"只在于"自知其无知"。这一侦察伪智的使命吸引了他,也招致了深仇。
对第二批原告(迈雷托士)的质问苏格拉底逐一驳斥正式指控的三个罪名:
- 蛊惑青年:苏格拉底反问"谁使青年进德修业?“迈雷托士答"随地人人都是”——这自相矛盾,因若人人能教好青年,苏格拉底一人如何能全部蛊惑?
- 不承认国教之神:苏格拉底指出这与指控他"引进新神"自相矛盾——"不信神却信神的子嗣,这是荒谬的。"指控者混淆了他与自然哲学家安那克萨哥拉士。
- 无神论:苏格拉底揭示迈雷托士的诉状构成了逻辑上的"谜"(contradiction)。
苏格拉底以军人的隐喻作答:他必须坚守神所指定的岗位,正如他曾坚守波剔泰阿等战场的岗位。他确信"失职是坏事",而对死亡是好是坏,他并不妄自揣测。他引用安匿托士的话为自己画像:他们若愿放过他,就不会起诉——而他"必定服从神而不服从人"。
马虻比喻:苏格拉底自比马虻(gadfly),将雅典比作肥大迟钝的马——他刺激它使之奔驰,是天神赠予雅典唯一无二的朋友。
不任公职的原因神音(daimonion)屡次阻止他——若任公职便仗义与众争,必不能存活。但他曾两次在公务中冒生命危险:审讯大将时投反对票;抗拒三十寡头的暴命。
3.3 第二部分:量刑
苏格拉底被判有罪后,拒绝以卑躬屈节的方式乞命。他自认作为雅典的恩人,最低应受"欧令皮亚体育场上得胜者的酬报——受赡养于普吕坦内安"(公费用餐)。最终在朋友劝说下认三十命那的罚金。他宣告:“我宁愿按自己的方式而死,不愿按他们的方式而生。”
3.4 第三部分:判刑后的告别
苏格拉底做了预言式的赠言:
- 对投票判死的人:杀他不能阻止哲思——他的死"对来者撒下了种子",门徒将更严厉地谴责他们的罪恶。
- 对投票赦免的人:神的朕兆在申辩全程未加阻拦,说明死并非坏事。死或是长眠,或是到另一世界会见古英雄与公正审判官。
- 最后的请求:请以他纠缠众人的方式纠缠他的儿子们——若儿子们重财轻德或无出息而自以为是。
3.5 哲学要点
- "自知其无知"作为最高智慧:神谕揭示的不是知识的拥有,而是对自身局限的清醒认知。
- “未经省察的生活不值得过”(原文核心精神):苏格拉底以一生实践了对自我和他人的理性检审。
- 服从神/理性高于服从人/大众:这一原则贯穿全篇,也为《克力同》埋下伏笔。
- 死亡的悬搁判断:苏格拉底不预判死亡是好是坏,但确信不义之事是坏的——伦理判断优先于生存本能。
- 哲学作为公共使命:苏格拉底将个人的哲学实践提升为对城邦整体的馈赠。
四、《克力同》——论义务
4.1 背景设定
苏格拉底被判死刑后囚于狱中,等待从德尔菲返航的圣船到达即行刑。老友克力同黎明前来报信,船已过宋尼安,今日必到。苏格拉底自述梦中得白衣丽人启示:“第三天,你将来到肥沃的弗替亚”(即第三天赴死)。
4.2 克力同的劝说
克力同提出多重理由劝苏格拉底越狱:
- 名誉之虑:若苏格拉底死,世人将以为克力同吝惜钱财不肯搭救,重财过于友。
- 实际可行:朋友们已凑足钱财,看守可买通,啬萨利亚有友人提供庇护。
- 为父之责:苏格拉底有三个幼子,不应抛下他们任其流浪。
- 对仇家的屈服:自弃性命等于帮助仇家达成其愿望。
- 大众意见:当前的困境证明大众意见不可忽视,“他们能为祟匪小极大”。
4.3 苏格拉底的回应——原则先于处境
苏格拉底一贯的回应方式是:以理性原则审查一切,不因处境变化而改变立场。
4.3.1 论"意见"的层次苏格拉底区分两类意见:
- 行家意见(如医生、教练的意见):必须听从。
- 大众意见:不可盲从。有关是非善恶,“必须敬畏一人在行的意见过于所有其他的人”。
核心命题:“必须追求好的生活远过于生活本身。” 生活得好、生活得正当,是同一回事。因此问题不在于"能否活",而在于"逃监是否正当"。
4.3.2 论"不可做错事"苏格拉底重申他们以往共同的信念:
- 绝不可做错事(不正当、不光彩的事)
- 绝不可以错还错、以恶报恶
- 即使遭受不义,也不能以不义回应
克力同承认这些原则不变。那么,越狱是否正当?
4.4 "法律的拟人化"论证
苏格拉底设想雅典的法律化身前来劝阻,提出了西方政治哲学史上最早的社会契约论证之一:
- 法律如父母:法律生你、养你、教你。你的父通过法律娶了你母;法律规定了你的音乐和体育教育。子女不能以恶报父母,公民也不能以恶报国家。
- 守约义务:雅典法律允许成年公民看清国家行政后自由离境,带走财物。苏格拉底七十年从未离开雅典,等于订下了服从法律的契约。“凡亲见我们如何行政立法、依然居留的人,事实上就是和我们订下合同。”
- 三重罪:不服从=违背生养自己的父母+违背教养恩人+不守契约。
- 越狱后的实际后果:最近的治理之邦(台拜坞斯、麦加拉)将视他为法律破坏者;乱邦(啬萨利亚)只当笑话看;他将丧失宣讲道德的资格。
- 阴间之律:背约者在此界彼界均无益处。阴府的法律也将以敌待之。
4.5 结局
苏格拉底对克力同说:"我仿佛真听见这些话,像崇奉渠贝垒女神的人在狂热中如闻笛声。这些语音在我心中不断回响,使我不闻其他的话。"克力同无言以对。苏格拉底宣布:“就这样吧,就这样办吧,这是神所指引的路。”
4.6 哲学要点
- "不可以恶报恶"的伦理绝对主义:这一原则在极端处境下仍然成立——苏格拉底用生命兑现了这一信念。
- 社会契约思想的雏形:法律拟人化的论证预示了后世社会契约论的核心问题——个人与国家的契约关系、服从与反抗的边界。
- 理性对大众意见的超越:苏格拉底坚持"唯理性之命是从",拒绝被大众意见或情感绑架。
- 法律与正义的关系:法律未必公正,但对法律的服从本身具有伦理价值——这不是无条件的服从,而是基于契约和理性的自觉选择。
- 死亡与尊严:“好的生活远过于生活”——这一命题将伦理价值置于生物存活之上,构成了西方伦理学的基石之一。
五、三篇对话的整体关联
5.1 思想线索
主题 《游叙弗伦》 《苏格拉底的申辩》 《克力同》 核心问题 什么是虔敬? 为什么要服从神/理性? 为什么要守法守约? 方法 诘问法(定义追问) 修辞辩护+理性论证 拟人对话+契约论证 结局 失败(aporia) 被判死刑 从容赴死 苏格拉底的立场 自知无知 服从神不从人 不可做错事三篇构成了一个连贯的伦理叙事:苏格拉底的哲学方法(诘问法)导致他追问虔敬的本质(《游叙弗伦》);这种追问被雅典社会视为威胁,招致审判(《申辩》);而审判的结果又迫使他在生死关头检验自己的伦理原则(《克力同》)。三篇的共同底色是:理性高于权威,原则高于处境,好的生活高于活着。
5.2 译本特色
严群(严复之孙)的译本以"避免西文气"为自觉追求,力求使不识西文者也能读懂。他参照希腊原文及多种英、法、拉丁文译本覆校,以周厄提(Jowett)的流畅通达为楷模,同时"字句之间的意义谨防遗漏,一一交代清楚"。译本使用"虔敬"而非通行的"敬神",“慢神"而非"不敬神”,体现了对古希腊宗教语境的忠实。译者于1979年以七十三岁高龄在"杭州大学逼仄之居"中完成覆校,其学术精神与苏格拉底的坚韧相映成辉。
六、关键概念索引
- 虔敬(ὅσιον / hosion):对话的核心概念,游叙弗伦始终未能给出满意的定义。
- 神之所喜(θεοφιλές / theophiles):与虔敬不等同——这是苏格拉底的关键论证。
- 诘问法(elenchus):苏格拉底的核心方法——通过追问暴露对方自相矛盾。
- daimonion(神灵之声):苏格拉底内在的神圣声音,总在阻止他做错事。
- 马虻(gadfly):苏格拉底的自我比喻——刺激雅典使之清醒。
- 好的生活远过于生活:《克力同》的核心伦理命题。
- 社会契约:法律拟人化论证所预示的后世政治哲学概念。
- 德尔菲神谕:“无人智过于苏格拉底”——"自知其无知"的神圣来源。
基于严群译《游叙弗伦·苏格拉底的申辩·克力同》,商务印书馆,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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