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之家 5 月 9 日消息,为进一步适应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新形势、新发展,优化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提升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查效率,5 月 8 日,公安部就关于修改《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IT之家注意到,《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共 114 条,拟修改 9 条,主要包括: 一是调整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或保险标志要求 。适应已全面推行的机动车检验合格标识和保险标识电子化情况,将财损事故应当报警情形中的“机动车无检验合格标志或者无保险标志”的表述修改为“未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或未按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并对应修改交通警察核查内容表述。 二是调整处理事故方式以及认定书签名和送达规定 。明确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可以由一名交通警察现场处理或者远程处理;通过互联网或视频在线远程处理的事故,事故认定书通过电子送达等方式送达当事人,不要求当事人在认定书上签名。 三是调整现场勘查工作要求 。增加 2 种固定证据方式( 摄像、实景三维采集 ),允许根据一般事故具体情形,分类选择其中一种或多种组合,以及允许撤除现场后根据需要补充制作现场图、勘查笔录。补作现场图、勘查笔录的由交通警察签名。同时明确,对于财损事故或造成人员伤势较轻的一般事故,如有技术监控设备、汽车行驶记录仪等记录资料,能够对判定事故事实和成因提供充足依据的,以及虽无相关设备记录资料但事故事实和成因清楚、当事人对责任划分无争议的,可以不制作现场图、现场勘查笔录。 四是补充作为证据材料的电子数据种类 。目前,汽车行驶记录仪、汽车事件数据记录系统、汽车远程服务与管理系统车载终端,以及 车辆动态监控设备、自动驾驶数据记录系统 等设备记录的电子数据已成为道路交通事故调查、交通违法行为取证的新型证据。明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有关单位、个人调取上述与道路交通事故直接相关的电子数据作为证据材料。 五是完善逃逸事故责任认定规则 。调整逃逸当事人适当减轻责任的情形,同时明确有逃逸情形的“减轻后责任不得低于同等”,继续保持对逃逸行为的震慑力度。 六是细化事故认定复核结论要求 。进一步细化复核要求,对事故调查和认定中存在瑕疵或不足,经补充或解释,不影响事故认定的,不再作出责令原单位重新调查、认定的复核结论,并在复核结论中说明补正情况。同时,明确原办案单位重新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前,应当报请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意。
IT之家 5 月 8 日消息,根据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联合印发的《网络安全标识管理办法》,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组织研究起草了《消费类网联摄像头网络安全标识实施规则》及相关标准,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wajscy@ cac.gov.cn 。 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 15 号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络安全协调局,邮编 100048,并在信封上注明“实施规则征求意见”。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23 日。 IT之家从《征求意见稿》获悉,该文件适用于消费类网联摄像头的网络安全标识的备案和使用。消费类网联摄像头是指 消费者个人或组织购买、使用 ,为个人或组织提供音视频信息采集和处理服务、具有互联网联网功能的独立摄像头。不适用于公共安全领域的摄像头。 网络安全标识为蓝色背景的彩色标识,长度为 46.9mm,宽度为 50mm。标识可按比例放大或缩小,同时应保证图案、文字及备案信息码清晰可辨。 消费类网联摄像头网络安全标识包括以下内容: (1)产品生产者名称; (2)产品规格型号; (3)网络安全能力等级; (4)网络安全标识有效期; (5)检测实验室名称; (6)依据的国家标准或技术文件编号; (7)备案信息码,通过扫码可以获取检测报告、关键指标、产品生产者符合性声明等信息。 ▲ 网络安全标识样例示意图
IT之家 4 月 15 日消息,工信部组织完成了《智能网联汽车 组合驾驶辅助系统安全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报批稿)的编制工作。 标准报批稿及编制说明于 2026 年 4 月 16 日至 22 日公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 大家可以按照官方格式向工信部积极反馈 。 该标准报批稿规定了基础单车道组合驾驶辅助系统、基础多车道组合驾驶辅助系统以及领航组合驾驶辅助系统的安全要求与同一型式判定,并描述了相应的检验与试验方法,建议实施日期为 2027 年 1 月 1 日。 标准报批稿明确,组合驾驶辅助系统的安全运行需要驾驶员作为驾驶主体始终参与执行动态驾驶任务。为此,标准提出了使用说明、驾驶员培训、驾驶员状态检测、系统禁用等一系列安全要求,旨在减少驾驶员对系统的“误用”,支撑提升道路交通安全。 同时,为避免驾驶员频繁脱离动态驾驶任务执行、长期不按规定使用系统而增加安全风险,标准明确要求:因驾驶员脱离导致系统执行风险减缓功能,或者发生了一定次数的手部脱离或视线脱离后,应在一定时间内禁止使用组合驾驶辅助系统。 在技术要求方面,标准报批稿不仅对系统的功能边界、能力阈值、产品设计等提出了安全要求,还对设计与开发流程、风险管理等提出了安全保障要求。为全面考察系统的安全能力,标准构建了包括场地试验、道路试验、文件检验等在内的多层级评价方法。该标准适用于安装有上述三类组合驾驶辅助系统的 M 类(载客汽车)和 N 类(载货汽车)车辆。 IT之家汇总主要起草单位如下: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引望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中汽智能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上海机动车检测认证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广州小鹏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地平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 宝马(中国)服务有限公司 特斯拉(上海)有限公司 东风商用车有限公司 蔚来汽车科技(安徽)有限公司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梅赛德斯一奔驰(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大众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丰田智能电动汽车研发中心(中国)有限公司 小米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襄阳达安汽车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上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 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局检测车辆技术研究院 北京理想汽车有限公司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泛亚汽车技术中心有限公司 国汽(北京)智能网联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 宁波路特斯机器人有限公司 博世汽车部件(苏州)有限公司 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36氪获悉,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支付房租的;(二)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三)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四)装修自住住房不超过一定额度的;(五)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的;(六)离休、退休的;(七)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人事)关系的;(八)出境定居的;(九)经国务院批准的其他住房消费情形。
“十五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已编制完成,正在内部征求意见,待意见征求完毕后发布。此前,新型储能已被列入“十五五”时期六大新兴支柱产业。(中证网)
36氪获悉,近日,宜春市自然资源局发文称,为切实加强全市锂资源矿山常态化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锂资源矿山开采秩序,提高宜春市锂资源矿山开发利用水平和矿产资源保障能力,研究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锂资源矿山监督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到,严格矿业权出让管理权限。根据矿种管理权限,由自然资源部负责锂资源矿业权(探矿权、采矿权)的出让工作。市、县要聚焦属地监管职责,全力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净矿”出让前期准备工作,严禁越权违规出让。对于锂资源矿山开采涉及的其他共伴生矿种,要在出让前期开展全面综合评估,明确共伴生矿产资源综合利用要求,切实守护国家战略性矿产资源安全。
近日,记者获悉,多家信托公司近期收到了监管下发的《资产服务信托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简称《办法》),《办法》共计六章,四十七条,不仅明确了资产服务信托的定义、业务分类、经营原则等,还指出信托公司应当严格按照该办法规定开展资产服务信托业务,不得以资产服务信托之名实质开展资产管理信托业务。(上证报)
36氪获悉,近日,《海南省“十五五”服务业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提到,提升航天产业全链条技术服务。壮大火箭链、卫星链及数据链,完善“发射+服务+制造+应用”一体化商用航天产业体系。支持绿色推进剂、火箭发射与回收、低轨通信卫星星座一体化等关键技术的应用转化,探索电磁发射等前沿技术方向,提升关键航天技术服务能力。建设文昌国际航天城科技创新公共平台、国际星箭协同研发中心、国际卫星先进制造中心,以技术创新推动航天产业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
4月13日,英国竞争与市场管理局发表声明,就派拉蒙与华纳兄弟探索公司交易可能对英国竞争产生的影响,公开征求意见。截至日期为4月27日。(界面)